一、法人資格和資產規模
具有法人資格,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應的賠償能力,幕墻設計生產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。專業設計企業不少于40萬元人民幣。
二、人員要求
(1)本單位專業設計人員中從事建筑幕墻設計的技術骨干不少于6人(返聘的離退休人員不得超過20%);其中建筑類專業(建筑學、工業與民用建筑)不少于2人,機械類專業不少于2人,以及其他相關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2人。
(2)單位的技術負責人,具有5年以上的從事建筑幕墻設計、管理工作經歷。
(3)必須實行總工程師負責制,總工程師具有高級職稱或是國家二級注冊建筑師、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,有5年以上建筑幕墻設計、管理工作經歷。
(4)至少有1名從事建筑幕墻工作5年以上的高級工程師。
(5)至少有3名從事建筑幕墻工作3年以上的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技術骨干。
三、業績要求
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工程設計任務的工作資歷。有專門的設計機構,獨立承擔過5項高度在30米以上(竣工并驗收)的建筑幕墻工程,工程未發生過設計質量事故。
四、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
建筑幕墻工程設計、施工圖紙,CAD出圖率不低于80%;方案設計、可行性研究,CAD出圖率80%;有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系統;具有較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能力,初步建立管理網絡系統。
五、管理要求
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。